瀏覽單個文章
有夠呆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56
引用:
作者dogcccrrrwhh
我也來講一個,也蠻扯的
台灣早年資訊啥都不發達
我只知道,我家一直有地政事務所,一直寄地價稅補繳
我爸媽也很好玩
每年都繳
有一次我就問他們
那塊地在哪??
我爸媽說不知道,但是我媽說奶奶有說過有這塊地
問奶奶,奶奶說不知道在哪裡0.0
地價稅的收件人,是祖父吧
那我就說,地在哪都不知道,不要繳了
浪費錢
是有去查地在哪,查完,去看
那裡的地上建築物都20幾年以上
在來也沒土地權狀
那筆地價稅,也可以說是幫人繳
還好有注意,以後出是在來也不關我家的事


真的有這塊地,要是是你們地的話
不就虧大了

權狀沒了,可以去補發啊
再來地上物的話,看有沒有設定地上權
有的話看是設定幾年
要是沒有的話,是被侵佔建的話
雖然之前的有關財產請求權的時效消滅已完成
可是你們還是可以主張
民法767條所有物請求返還請求權

物權
依據大法官會議解釋107號、164號
有登記的土地是沒有消滅時效適用的
也沒有佔有多少年自動取得的適用
只有沒有登記的才有適用
     
      
舊 2009-09-19, 07:44 A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有夠呆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