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ogcccrrrwhh
那你最後有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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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解決辦法:
1.各大電信公司簽切結書,申明那些門號非我辦理,因為理虧的是電信業者審核不延,所以這部份比較好處理(缺點就是以後只能在直營店辦門號或續約)
2.去聯徵中心註記所有申辦作業需確認『本人』辦理
3.因本人被開人頭戶,故早就被聯徵中心祝紀名下有人頭戶,故早就被列入金融業黑名單,基本上所有金融作業都不可能會過(連開戶都沒辦法)。這部份兩個方式處理,等五年黑名單消失,或去警局(看當初哪個警局通報的)做筆錄請警察機關撤銷。
我因為這件事被約談過很多次,好在因為我是被假冒身份資料(非證件不見),警察會拿對方申辦資料一比對,就知道我是被害者,所以一般都不會被為難(如果是證件不見的,沒有報案三聯單證明)警察基本上會當你是嫌疑人(因為有些人是自己開戶,賣帳號),態度就不一樣。
還有因為這件事我才知道,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可以知道你有開了哪些戶頭,所以基本上我到目前都只知道哪些戶頭被警示了(因為有被害人匯款),但我不知道還有哪些戶頭在那些人手上還沒使用(金管會、警察、聯徵也不知)只有銀行知道自己的銀行有哪些人開了哪些戶頭(但不會交換出去),但你去銀行問,銀行不太鳥你∼通常會請你去總行問(但我沒閒時間上去),大致上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