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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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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新聞三則]請不要遺失您的身分證

衰!身分證遺失 債務上身又吃罰單
2009-09-17 17:37:33 TVBS 

台北市一名22歲的陳同學,96年底遺失身分證,向警方報案,警察只請他到戶政事務所補辦,未開立「遺失物證明單」,沒想到今年陸續有人上門討債,才曉得身分證被冒用,拿去簽賭、租房子,就連交通違規也用他的證件開罰單,搞的他如今得跑法院,才能還自己清白。
一張遺失的身分證,變成陳同學揮之不去的惡夢,96年12月7日,陳同學掉了身分證和駕照,幾個月後,麻煩就接踵而來。


被害人父親陳先生:「(歹徒)冒用他身分證去租房子,(欠租)房東已經找到家裡來了,4月又接到一個交通違規,逆向(駕照被冒用),8月又來一票人到我家樓下說要債,因為拿他證件在網路上去簽賭,一連串這樣,我們也報案又不受理,後面又持續來,現在那些證件其實還在外頭。」


不堪其擾,讓父子倆不免抱怨,要是當初派出所受理遺失報案時,有開立報案證明,就能省下一堆惱人事。


北市警局股長劉美賢:「我們要求員警『主動詢問』民眾,『可以要求』要案件登記表。」北市議員陳建銘:「你要主動開立給人家,要不然,哪個員警會問,問了(多案)會影響自己績效呀,誰那麼傻。」


其實物品遺失,警方會開立的只有「遺失物證明二聯單」,效益不大,但身分證不見,得比照信用卡辦掛失,打電話或是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甚至上網都可以,先取得掛失證明,就能早一步杜絕被冒用的可能性,之後再辦補發,而掛失的資料也會和內政部戶政司連線,不管是銀行還是一般人,都可以線上查詢。


把身分證上的資料輸入欄位,手上的身分證是不是被冒用,還是偽造的一目了然,上面還註明身分證在幾月幾日有效,身分證掉了,不用像從前登報昭告天下,簡單的掛失動作,卻是保護自身權益的保命符。

新聞出處: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0416439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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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被騙警不信? 警大教授:檢警太冷血
2009-09-17 12:53:30 TVBS 林志偉 

這個月初,台中一對夫妻因為身分證被盜用,讓他們涉及11起詐欺案求助無門,一家四口燒炭自殺,留遺書說,要怪就要怪法官辦案無情。讓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很感慨,罵檢警辦案太冷血無情,因為她的外甥女就遇上同樣狀況,報案好幾次,警察都不理,還叫她說實話,後來全省各地警察要她去說明,但路途遙遠,還說4次不到就要拘提,葉毓蘭說檢警處理這類案件,應該要以同理心來辦案,不要距離人民太遠。
小玲母親:「唉∼我也說不出來,只是覺得,這個社會怎麼會這樣子。」


女兒因為一時疏忽,重要的帳戶證件被不法歹徒拿走,因此涉嫌超過9起詐騙案件。小玲母親:「6、7、8、9張警局通知單。」


小玲的媽媽好心疼,女兒為了證明自己無罪,跑到台北縣的派出所做筆錄,生活連帶受到影響,後來,才向在警大的擔任副教授的阿姨葉毓蘭求救。


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很多的案件之中,我們所看到的都是,法官跟檢察官都會很冷漠的告訴你說,政府做了那麼多的宣導,你為什麼還會被騙,你當然有責任。」


葉毓蘭說,全台灣還有很多人都碰到像外甥女一樣的遭遇,這個月初,台中的莊姓男子疑似證件遭到竊取,才會涉及11起詐欺案,被官司壓到喘不過氣,帶著一家人自殺,現場留下遺書,直指法官要他自己找沒犯案的證據,會走上絕路都是法官害的。


葉毓蘭:「我覺得我們的檢察官跟法官,都還必須再上一些人權的課程,應該要更有同理心。」


法官冷漠、檢方無情,類似個案不計其數,葉毓蘭說體制上,可以改進到被害人不用花時間,跑全台灣做筆錄,但偵辦過程,檢調、法官都應該更多同理心,否則公正的司法機關,也只是淪為「法匠」執法的工具。

新聞出處: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3972339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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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遭盜用 找工作竟變人頭戶
更新日期:2009/09/17 16:45

台中市之前發生全家燒炭的悲劇,莊姓男子一家四口因為身分證被盜用,涉及詐欺案求救無門,最後尋短喪命,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的外甥女,也碰到了同樣遭遇,應徵工作遇上詐騙集團,成了洗錢人頭戶,之後噩夢連連,還得在半個小時內到花蓮高雄兩地協助調查,受不了壓力差點去跳河。

莊姓男子一家四口燒炭走上絕路,是在多麼無助的情況下,連兩個多月的女兒也狠心帶走,只因為他的身分證遭盜用,求訴無門,彰化地院後來判莊姓男子徒刑五個月,莊家人無法接受,留下遺書寫著,要怪要恨就怪那些害死我們的法官吧。而同樣詐騙情形也發生在宜蘭,擺在桌面上的是從各地分局寄來的到案通知書,高雄市苓雅分局、台北的分局、花蓮縣的分局,通通要求到案說明時間,還只差30分鐘,這是被詐騙的小玲所要面對的不合理情況,小玲暑假上網找兼差工作,對方要求小玲準備履歷表、存摺影本和提款卡,沒想到對方從此失聯,而小玲銀行的帳戶也遭到盜用,成了洗錢人頭戶,雖然報案了,但是警方卻不受理,直到小玲涉及九起詐欺案被移送,警方反而威脅小玲,協助調查四次不到就拘提,讓她痛苦到想自殺。


小玲後來向身為警察大學副教授的阿姨葉毓蘭求救,事情才有了轉機,葉毓蘭痛批,檢警沒能力偵辦躲在對岸的詐欺集團首腦,反而為****差,為了績效去辦被害人,對於台灣冷血的檢調制度感到失望,還好小玲有個在警大當副教授的阿姨可以求助,但是如果一般民眾遇上了詐騙被冒用身分,難道真的就只能束手無策嗎?


新聞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rahn.html<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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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找工作都要小心了
     
      
舊 2009-09-17, 06:1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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