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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模兼職媽媽桑 林志玲師妹 招美眉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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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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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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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otenkopf
我不太懂,在酒店工作,或是仲介別的女孩子到酒店工作,這犯了什麼法?
這就跟**妓不犯法的道理是一樣的。而且在78區分享一下嫖妓心得也許還不太會被噓,有人立志將來生女兒要讓她去酒店工作,脫到剩一條丁字褲的嗎?
話說回來其實model何止脫到剩丁字褲,集體脫光光拍雜誌封面都有....那差別又在哪裡呢?
2009-09-15, 09:54 PM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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