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靈異那一篇,仔細看的話那位 raytracy 網友一直都沒有針對著作權法條文做解釋一直在解釋一些理論,但是著作權法第 59-1 條規定的很清楚,國內取得的合法重製物(除了錄音與電腦程式之外)就是可以透過移轉所有權而散佈。
法律條文的規定很清楚沒有模糊空間,可是該網友卻一直不直接從著作權法來解釋,一直說一些跟法律條文無關的,不知其心態如何,所以該網友說的可以直接跳過。從網路上找 章忠信 老師的文章來看才是值得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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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tracy:千件作品的「著作權人」,偏向著作人的利益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