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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引用:
作者黑禾
唉~~大家還是沒記取教訓

之前不是有一位萬芳醫院急診室護士
在救護車未到達前
本著好心用ACLS救助車禍的機車騎士
後來被依違反"醫師法" "醫療法"提起公訴

領有ACLS專業證照的護士
在緊急狀況下救助傷者違法
真搞不懂


這案例真奇怪
依刑法第22條:業務上合法行為
是可以阻卻違法事由的
如果護士身份不適用「業務上」,也構成第24條 緊急避難
還判有罪的話,那法官應該腦袋發霉了吧
舊 2009-09-13, 01:35 P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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