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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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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02
我想女方會跟孫總裁再一起 最大的原因就是

女方釣不到年輕多金的CEO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吧

換句話說在年輕多金的CEO面前 女方大概是不怎麼值錢

可是我們這樣子嘴砲討論這個如此"嚴肅"的問題

會不會哪天整串發文者都被孫總裁列入被告 以妨礙名譽及毀謗罪

對每位發文者求償1000萬台幣 限定十天內付清三分之一求償金

各位小心了 到本篇為止已累積8000萬求償金 大家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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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直在耍笨 真的不能再耍笨下去了
舊 2009-09-12, 02:09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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