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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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基本上ECFA的協約效力只存在於"中國"與"台灣"之
.....所以如果是我公司負責人
我可能還是會選擇結束在台灣的事業改往中國或東協10國設廠、開公司
因為只要我能符合協約中的原產地規範
我未來就可以完整的享受東協10+3所帶來的優惠
而不是半調子的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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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靠中國入會只會被吃掉
因為東協有商品70%產值必須在會員國生產,才能在東協裡享有免稅
台灣人工高,又沒有特別的礦產,過手以後很難符合這個標準
只會鼓勵更多商人往中國移動
但是現在的政府並沒有告訴我們
是中國阻擋我們跟新加坡簽FTA的
政府也沒告知我們有這條產值上限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