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Meishing
...略....
如果當初買這些東西完全沒風險,
那為何還有人要定存?
甚至定存也都有其風險存在,只是相對較小罷了。
|
有幾個方向可以觀察、思考...
(1)話說雷曼債在國是只准賣給法人機構的,為何國內可以發行售予一般民眾?
(2)雷曼『債』根本不是債,英文是Lehman Structured Note,
像這類衍生金融商品,根本是高風險商品,卻用債來行銷,實在是有可議之處。
(3)定存國家是全額保障,假設您投資電曼債的話,只有剩下之前存款的20%
(4)這些人有部份是解定後,再投資雷曼債的。您覺得這些人是怎麼知道有雷曼債這項商品的?難導銀行一點責任都沒有嗎?都是投資人的錯?
(5)國外的雷曼債,是不收手續費的,為何國內銀行還要收?一隻羊披兩層皮,真是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