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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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SNB2
省掛號費
就算是拿慢性處方籤
每次去健保局拿藥還要付錢
但是拿慢性處方籤到一般藥局配藥卻不用出
我想知道為何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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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在醫院門診時,就已經付好藥錢了!
比方說,2個月去一次醫院掛號門診,去醫院門診時,當然要繳錢!也順便在醫院拿藥!
但在醫院時只能一次領一個月的藥,在醫院繳錢應該也已包含了第二個月藥錢了!(可減免部份負擔)
所以,再到健保藥局拿藥就不用再花錢!!
照理來說,拿著連續處方籤到醫院的藥局也可以不用花錢,
只不過醫院大多比較遠,又不好停車,
這是有點類似在某處付款後,在全省各地都可取貨。沒什麼不好的~
http://www.nhitb.gov.tw/peopcure/ch...elData=$2$47$81
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什麼好處?
拿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取藥時,可以在健保特約藥局或
原就診的診所或醫院拿藥,免部分負擔又不必蓋健保卡,可省下時間與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