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新聞]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
Lisa Hsu
看貓咪論談的討論,領養人說兩隻貓看到生人來時往外鑽,已屬不合理;貓走失了領養人明明有聽到貓叫,卻沒去把牠找回來,也不可思議.
新聞沒寫這些疑點,就寫走失,非常偏頗,傷害到許多待領養的小貓.也許用意就像某位網友不停喊的,鼓勵向殘忍的寵物店購買.台灣媒體偏坦商家也不是一天了.
做這些行為本來就該懲罰,台灣也有動物保護法.違法之人沒什麼好維護地!
誰叫他切結書都簽了
被人抓到把柄當然要告到他脫褲啦
誰叫他沒錢賠還敢養貓
自己都快養不活了
最好乾脆告到他自己燒炭自殺最好了
正所謂沒那屁股就別吃那瀉藥嘛
反正貓咪最大啦
告死這種人只是剛好
愛貓人士萬歲
2009-09-08, 02:43 PM #
19
mark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arks
查詢mark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ark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