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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這個新聞無疑會嚇走不少準認養人 ,只是不得不承認,不良的認養人仍然所在多有,如果不用簽切結書,那半途丟貓的行為肯定是無法避免的,大部分人的劣根性在那裡擺著,想養貓只是一時興起,好玩,熱頭一過呢?不是所有人都是貓癡,願意一直當貓奴。最好在切結書上加一項,沒熱心了不想養了,請馬上將貓送回,以免家貓變流浪貓的慘劇一再發生。

半途丟貓是一件不負責任的事,說老實話最早我也幹過這種事,不過換成是自己撿來的流浪小貓,養大了因為某些原因棄養。當時不覺有太大的感覺,直到今日家中又養了兩隻貓(一隻貓店買的混到種的雜毛貓,另一隻是我弟請消防員從樹上救下來的小貓),卻寶貝的不行。

也許這就叫緣分吧?或是說我成長了?對愛貓的心對人文的關懷升級了?進步了?總之現在的我不會再做出丟貓的動作了,對於當年的行為也相當的後悔,可是基於人性,這樣的人及這樣的事仍將不斷發生,那是禁也禁不了的,堵不如疏,建議還是適當放寬一些條款,並加一些預防措施,儘量廣為宣傳。除非所有的貓你們全包了,都要自己養(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不然適度的妥協還是必要的,莫因為一時的激憤造成不良的負面宣傳,這是極不智的行為。
舊 2009-09-08, 02:43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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