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這個標題不會被告。
因為毀謗罪名有所謂構成要件,
1.就算吳淡如真的告你,最後你只要說「我說狗屁是他的東西沒內容,
這是我的意見,我承認用詞激烈一點。」我保證,承審法官會考慮情況後
,頂多判你罰金之類的(無罪的可能是九成)。吳是拿不到損害賠償,
因為你批評的不是吳的私德問題,而是作品風格。這是可受公評的,
當然你說吳的作品有「抄襲」,他就可以告你,因為涉及名譽。
像你罵同學笨蛋,難道你同學就能告你毀謗?這不行的!
2.吳淡如不會真的去告你,因為告你大概也拿不到錢,而且版主說穿了就是個
「nobody」,吳淡如至少也是個名人,告你紅得是你而對吳淡如無幫助。
打官司要出庭的,你覺得吳會放棄賺錢就為了告你?
3.就像網路上以前常有罵阿扁是狗的文字,其實就構成毀謗要件了!
阿扁為何不告呢?理由跟我說的一樣,至少他當時是個總統,告你這種
平民是無利可圖的。
4.當然,平民不會想到這一點,平民還是照告。其次,你們見到告人成功的
,就是「跟事實不符」。舉例,我罵一個女路人是「整天做婊子,是妓女」
,你就構成毀謗了。因為她沒有從事過特種行業,你公然會毀壞他人名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