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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Lisa Hsu
一般不喜歡小孩是因養小孩很貴,而且不含自己基因.

戈偉如月入20萬算高收入,小孩更是她要贍養費的利器.如果不帶走小孩,法院不會給好手好腳年輕女性那麼高的贍養費,所以戈偉如算是例外.

戈偉如沒月入20萬的收入吧?這也不是法院判決的,是硬要拿那麼多,前夫不給,才會鬧上新聞,真的法院判決好像沒聽過一個小孩1個月要給20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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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9-09-08, 12:2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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