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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asen_10
>>高姓婦人見丈夫為生計每天早出晚歸,心生不捨,又回頭找高姓經理希望重回公司上班,高姓經理卻表示「如果願意與我發生關係,可以想辦法讓妳回公司」
這不是一般職場性騷擾
女主角是拒絕了經理的肖想又辭掉原先工作
為了生計又回頭求經理給工作
最後還讓經理得逞
這位老婆
不是<天真>可以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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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應該是指不管是言語或是動作等,足以讓對方感到不適<==光達到這一點就成立
以上如果不對,或是要補充,我想請益
上司百般找藉口刁難使之離去
想必前面一定有前置作業,但是不順利,所以萌生恨意(應為女生已經明確表示拒絕,男生還一直...)
光前置作業<==應該已經有達到性騷擾的條件
如果這樣不算性騷擾,板上的一篇一同看熱鬧,不小心碰到手3秒....就....
那不是太無辜
這時候女方能忍,就一直收集犯罪證據會比較好
事後回公司工作上司說的也要全部錄音,能告就告
這種公司
這樣的主管,應該都是親戚,所以就算關出來,還是一樣有做工作
我想受害的女生,在那家公司裡,可能不少
掛羊頭賣狗肉
不知道是否有人清楚法律
假使從頭到尾,女方都收集好證據
像這類案件,男方犯了哪些,看可不可以大概說一下
有女的,公司也是這樣,也可以幫助他們
法官可能收了不少錢
純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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