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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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eich 唐
軍公教的福利早就規定好了,又不是今天才發生,
當年因為經濟發達,太多人都去從事商業,
所以政府才訂立這些優惠措施,吸引人才進入軍公教,
畢竟國家這個公司,還是需要許多人才。
而且過去的退休金這些問題,基於憲法的信賴保護原則,
確實要付下去。
不然你覺得眼紅,
可以去考軍公教人員啊!
其實,真的有本事的,在私人企業工作比軍公教賺的多太多了,
軍公教只是穩定,根本不可能年薪千萬以上,但是私人企業可以,
會在這嘴砲的大概就是屬於沒本事的那一群.....
政府對於這個問題,其實也有逐漸修正,又不是白癡看不出來,
例如民國85年後已經取消18%,
而軍公教員額也裁減很多,甚至許多機關都採用相當多的約聘人員取代正職,
就是不用付這些人退休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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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的福利早就規定好了,又不是今天才發生,
同樣的軍公教福利應該提撥的預算,為何不編列?
給的福利多少不是問題,問題的重點在於,當年政府公務人員為何不編列當年的提撥金額,才會導致今天隱藏負債的問題.這等於是把當年的提撥金額轉嫁給後來的人民去承擔,那後來的人民為何不能同樣通過法律,把問題丟給更後面的人 ?
問題的核心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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