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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o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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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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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打官司,認養人不見得會輸。
既明定「領養人如因本人故意違反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或死亡時,領養人每隻貓要賠償五萬元的規定。」
告訴人須舉證故意之犯意或事實,不能以不小心就認定對方放走認養物。
舊 2009-09-07, 10:50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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