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hnnyhu
我當然知道醫療界不是只有醫生和藥商,但是今天我們聊的這個話題,卻是只有這兩者才清楚其中的「眉角」∼
會相信藥價差的存在,有鼓勵醫院和藥商議價的動機,可以幫助健保局壓低藥價的人,我只能說,請你去看看實施醫藥分業的英美體系國家,他們的學名藥藥價差,再來說,我們的醫院有在努力的議價∼
沒有落實醫藥分業的議價,議的是醫院自己的成本價,而不是報給健保局看的健保價,別被唬了∼ 雖然你在醫療界當中,但是很多事情,不是聽醫生講的就是對的。今天藥價黑洞,在台灣是事實,不用我來舉證∼
我之前說過,從藥品獲得超額利潤的,未必是基層的小醫師,反倒是那些醫界大頭,就算搞到醫院虧損,健保財務吃緊,只要能夠繼續維持現有的結構,他們就能繼續和藥商合作無間,收取好處。
不過藥商可不是笨蛋,這些「額外的成本」,其實最後還是回到藥價上面,別被什麼藥價差能夠鼓勵醫院和藥廠議價的鬼話了∼ 不讓醫師從開藥,進而賣藥獲取利潤,落實醫藥分業,再由獨立經營的藥局和藥廠議價,如此三方互相制衡的機制,才是真正消弭藥價黑洞的正解。
去年台灣健保的藥品給付,已經超過1200億了,總共的健保給付也不過三千多億,藥費佔的比例是偏高的∼ 而中間還有大額的藥價差存在,保守估計,至少三成是藥價差,把這藥價黑洞省下來,民眾是不用漲健保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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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這麼多 原來你是要介入山賊與土匪之間的利益糾紛
會相信採用當初藥師界建議的單軌制(僅能在藥局拿藥)醫藥分業(目前是雙軌制 診所(自聘藥師)、藥局都能拿藥)就能完全的消除藥價差?
你一定是火星來的吧!!
我們分幾個方面談一下單軌制醫藥分業
對藥價差問題而言
醫生開學名藥a藥 我可不可以用我的"專業知識"建議病人改成對我較有利潤對病人同樣有效果的學名藥b? 專利藥A改成對我較有利潤對病人同樣有效果學名藥a?
(醫院、診所這麼多 每家用的藥都不一樣 要怎麼備藥? 很簡單 備對我最有利潤的藥!!)
如果我是連鎖藥局老闆 那我一樣也是同樣有資格向藥商談比較便宜的"進貨價"
(藥價差利潤獲取者從醫師改為藥師 這樣藥價差有消失嗎?)
對醫師而言
我開的藥到外面會不會被藥師亂改一通?
吃了有問題後病患會找先誰算帳?
對民眾而已(這應該是最大的反彈)
我到醫院看完病還要另外跑一趟到藥局拿藥
這會不會太麻煩?
為甚麼不能一次解決?
這樣分開真的有比較好?
(你想挑戰民眾長年下來的看病習慣 簡直就是不可能的)
另外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問題
ex:藥局如果趁機推銷成藥 病人有能力判斷嗎...
要談醫藥分業
請先拋除"醫師一定是壞人 藥師一定是好人"的二分法愚蠢觀念 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