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orittn
不只有,有另一位苦主也在官司中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是就算我敗訴
我需要負的風險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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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用那條告你
通常是罰錢了事(罰金很低~可能比和解還便宜)~除非它告你民事求償
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