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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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奧斯卡
雖然我也很生氣,但是別看了新聞反應就那麼大!!
保險公司理賠是看保單條款,不是看記者說明!!
如果是第一次聲請理賠有一萬的自負額,那是不是合理大家還有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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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鵝剛有點搞混了,這NT$10000的自負額只能算是帳面損失,不過就算這NT$10000只是帳面損失,實務上也沒幾個人會為了NT$500的東東大費週張去搞報案證明吧

....BTW,考慮到自負額和理賠時的麻煩事,外加理賠是依殘值而非帳面價值為準(i.e.殘值是依取得成本按年份折舊來的,而一般資訊設備的折舊是很誇張的

),除了機房裡面那堆貴貴的機器或是高價的印表機/影印機,一般電子設備老實講是沒啥保產險的價值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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