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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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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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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完新聞的感想倒沒有那麼糟,只是那些公務員實在是不食人間煙火而已----他們當然沒笨到特地幫滑鼠/拇指碟買保險,而是幫辦公室所有電子產品買產險,只是在座各位好像對產險不是很清楚,產險一般是要保人列出保險標的物清單(上面會列明財產數量/購入成本/使用年限等等 ),保險人依此精算出保費後與要保人協商合議後承保(所以很難看出到底為那些滑鼠/拇指碟等付了多少保費 ),而為了避免道德風險,一般都會有自負額的規定(i.e.以新聞中提到的NT$10000為例,若申報出NT$15000的險,保險公司只會給付NT$5000而已 ),在此自負額當然不是付給保險公司的----問題是有幾個滑鼠/拇指碟的價格會超過NT$10000的自負額啊,所以當初那些東東本來就不應該列入清單了(i.e.出險根本請不到給付,只是多繳保費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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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09-09-02, 04:31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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