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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珊卓兩個月前剛與先生結婚,從朋友口中得知有夫妻財產分開制的制度,珊卓不知道夫妻財產分開制與法定財產制有什麼不一樣,也想知道哪個制度對自己比較有保障,以便做最適合的決定。
A2:律師詳解:
法律所規定之夫妻財產制,共 有三種:1.分別財產制、2.共同財產制、3.法定財產制。(夫妻財產制,如有去法院登記者依其登記之制;無登記者,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
1.顧名思義,「分別財產制」即夫妻之間的財務各自獨立;
2.「共同財產制」則是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共有;
3.至於「法定 財產制」,原則上相當接近於「分別財產制」,夫或妻的財產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但與「分別財產制」最大的不同在於:
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離婚、死亡、改用其他財產制),除各自取回自己的財產之外,對於他方的財產還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亦即,夫妻在婚姻期間累積且現存之資產,他方可 以請求分配差額的一半(注意:是差額的一半,而不是總財產的一半)。
夫妻財產制的細節及內涵,十分複雜,簡化而言,珊卓可以考量雙方的收入狀況,假如先生比較會賺錢,則珊卓應選擇「共同財產制」、或「法定財產制」,以便享有財產的共有權或是日後向先生要求分配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反之,倘若珊卓比較擅長理財,則應採用「分別財產制」。
只是人算往往不如天算,在漫長的婚姻裡,雙方的收入或財產狀況也可能互有消長,很難說哪個制度對珊卓會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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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去辦分別財產制比較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