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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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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報導內容,我個人認為有些疑點在...
已經欠債五百多萬了,卻還再辦房貸買新房子?(應該沒有自有資金吧,有當然先還債啊)
設定抵押貸款應該是把房子設定抵押在這五百多萬的債務上了吧?
那麼最糟的狀況會是如何?
如果房子遭到拍賣,那麼這五百三十萬的債務會減輕,還剩下房貸要還吧?
這樣會比只有五百三十萬債務,而沒有房子的情況下更難過嗎?
如果仔細分析一下這家庭的現狀,也許還有其他方法可以活下去的...
話說回來,借貸越借越多,竟然累積到五百萬元之譜,
在債務產生之時就應該有所警覺,進而改變理財與生活方式了吧?
全家燒炭自殺是很可憐,不過除了表面上的金錢數字之外,
應該還有其他更重要的遠因值得推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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