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柏(第二)
這讓我想起"總裁獅子心"裡面提到"總裁要幫忙舀水嗎"那篇,其實危機處理時個人有個人應做的事,像救災這種工作誰都能做,但是發公文這種事只有少數人(鄉公所的人員)能夠完成,至時應該衡量事情輕重才去執行
尤其不該未按程序處理結果又越級呈報(找總統哭訴),因為這是未盡好本份導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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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你沒看好喔....
在發生的當時....他們已經調不到抽水機了....這時能做的也只有一起舀水而已
但是.....現在這件事情...是已經發生了....那才是該分誰該做什麼分清楚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