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沒水沒電、不知道要報
瀏覽單個文章
老柏(第二)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10
這讓我想起"總裁獅子心"裡面提到"總裁要幫忙舀水嗎"那篇,其實危機處理時個人有個人應做的事,像救災這種工作誰都能做,但是發公文這種事只有少數人(鄉公所的人員)能夠完成,至時應該衡量事情輕重才去執行
尤其不該未按程序處理結果又越級呈報(找總統哭訴),因為這是未盡好本份導致的結果
2009-08-25, 07:46 AM #
3
老柏(第二)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老柏(第二)
查詢老柏(第二)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老柏(第二)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