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2
我不曉得前面哪一個討論就說礙於情面(做人)上, 捐點錢.
然而, 這完全是沒意義的, 我並非指公司募款捐出去的做法.
回台灣這麼段時間了, 多多少少也知道台灣的民風很差.
有時候做好事還沒好報, 但不做又不行, 會被批.
另外就是前輩的書都有講, 救助要以區域為單位實施.
簡單說如果屏東需要救助, 附近的城市去救助就好, 不夠再說.
因為距離遠了, 真的需要什麼, 該怎麼做, 彼此接受點不同.
都是鄰居的話比較了解彼此, 相較遠地區而言.
最重要的!! 我完全不了解台灣人喜歡作秀的心態.
明明公司就有同事家裡淹水, 不先幫忙這些人卻去管偏遠地區?
公司募款用在公司同事身上就好, 淹水同事放個假好好整理家裡.
公司統一買些清理用具發一發.
說真的, 我回來這一段時間, 即使能了解為什麼事實如此.
但永遠無法認同很多在這段時間無限沉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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