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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馬總統不發佈警急命令,也不接受美日援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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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子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引用:
作者
阿宅
差很多...
剛剛查書...
戒嚴令是國家發生戰爭或叛亂時,以兵力實施戒嚴,可以限制人民自由,必要時可將行政,立法,司法隸屬"軍管"
緊急命令是國家遭受重大危難及避免重大經濟損失時發布的,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的效力
你覺得差很大
可是對我而言
都是限制憲法給予人民的權利
這種東西
本來就不該用
所有限制憲法給予人民權的東西
上位者本來就不該用
以這次來說
緊急命令 不用
也是可以作事
那為何非用不可
2009-08-12, 11:20 AM #
54
影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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