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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填志願學生 懊悔快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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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龍一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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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不見天日 罪惡坑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
空空道人
他分發到的學校不該取消
而犯罪事件就交給法院處理
兩件事並不能混在一起談
基於甚麼?
如果你是和他同班的同學
或是教他的老師
犯下這種案件的人
你能不小心提防嗎?
不如就把他擋在門外
讓在裡面的人可以安心受教與教學
至於那個學生 懊悔要崩潰?
等崩潰了再來講
看是要崩潰送去精神科調養
還是調養完再送去監獄關
2009-08-09, 06:15 PM #
31
狂龍一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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