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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A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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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藤奈津
證據呢?
當朝執政無能
全部怪給前朝就對了
http://i18.photobucket.com/albums/b...11/94f7a8e2.jpg
這個頁順便狂賀一下吧!

治水預算是沒有被污光光
但是卻有人因為此弊案貪污被起訴且判刑20年!!

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29/today-p6.htm

經部次長侯和雄涉貪求刑20年 350萬交保

經濟部次長侯和雄等涉及治水工程弊案,南投地檢署昨天偵結,侯和雄被求刑二十年,三百五十萬元交保。

治水工程弊案 侯涉利用職權關說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地檢署偵辦經濟部次長侯和雄等官商涉及治水工程等弊案,昨天偵結,侯和雄等六名官商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檢方並對侯求刑二十年,併科罰金五百萬元,宣告褫奪公權十年。南投地方法院昨晚以已無串證之虞,裁定侯以三百五十萬元交保,總計侯自八月八日被收押以來,已在押近四個月。

2008-06-06 19:35:41 補充

同案官員張義敏、楊水源求刑14年

此案同時起訴的,另有第二河川局長張義敏、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經理楊水源及包商黃燕同、陳顯智、黃清和等五人,分別被求處十年六月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檢方在起訴書指出,侯和雄涉嫌利用職權向承辦單位施壓、關說,讓工程採「限制性招標最有利標」方式發包,並將工程評審委員會名單外洩,以達到讓特定廠商得標目的。檢方痛斥侯身為政府重要官員,不思戮力從公,竟膽大妄為,一再為圖己私介入工程違法關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2008-06-06 19:35:55 補充

起訴書指出,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簡稱二河局)今年元月間辦理新竹「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老庄溪排水治理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案,經費預算約九百六十多萬元,採「限制性招標最有利標」方式發包,工程評選委員會包括二河局長張義敏在內計有九名。

鼎岳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黃燕同、顧問陳顯智兩人得知後,便向舊識經濟部次長侯和雄表達爭取意願,侯除以電話向張義敏關說外,也將應保密的工程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洩露給該公司,黃、陳兩人再登門向委員逐一「請安問好」,三月間開標,果然鼎岳公司被評選為最優廠商如願取得承攬權。

2008-06-06 19:36:11 補充

另,起訴書說,自來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簡稱六區管理處)今年三月間辦理的台南「鏡面水庫浚渫管理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經費約四百九十多萬元,與侯和雄同為「太平洋海洋科技協會」會員的建國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教授黃清和有意承攬,又六區管理處經理楊水源也欲透過侯爭取升任水公司副總經理一職,遂允諾配合,最後也循前案模式,讓黃某如願得標。

此外,侯和雄擔任高市南台灣產業科技推動協會理事長期間,在今年七月間以協會之名舉辦「二○○七電腦軟體應用與產業科技論壇」座談會機會,對外募得一百九十八萬多元經費,侯涉嫌挪用其中三十五萬元,轉匯入其子女侯鵬曦、侯書逸帳戶中。

2008-06-06 19:36:21 補充

侯和雄等六人偵訊時均否認有官商勾結,但檢方不採信,在起訴書中特別強調,並非所有工程評選委員會委員都是如此好說話,有極少數委員面對侯某關說不但不給面子,還以「人要有良知」等語回拒,這也是檢方能掌握侯等涉及貪污具體事證的主因。
     
      
舊 2009-08-08, 11:38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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