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經有家工廠陳情過
他們可以把淤泥製作成環保建材
但是受限於法令的關係 無法讓他們取得淤泥(詳情我忘了)
反而是水利署要花錢招標找公司挖淤泥
因為如果就讓那家廠商去挖淤泥(政府不用付錢 那家公司也不用付錢)
會有違法之虞(詳情 我還是忘了...)
現在不知道有沒有改了 看起來好像還是沒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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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der
1、淤泥沒有經濟價值
2、挖出來的東西要有地方丟
3、挖的再多,颱風來一次,帶來的泥砂就補回來了
4、理論上可以在有大量進帳時,順勢把泥砂沖走,實際上作不到,因為自來水廠會無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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