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bass
用這種不分青紅皂白的標題殺人法的樓主
比文中開車的人更沒品

反正就只是免洗帳號
自然什麼話都敢講了
舊 2009-08-05, 02:28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k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