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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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麥科
不過Elros大一點疑問
我看健保局說要在五年內要全部改成這個
除了某些重症或是情況則是回到總額
應該也不算是雙軌運行吧?
至少我看起來像是未來之後以DRGs為主,總額為輔的方式
還是我看錯了,也煩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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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認識的一些基層醫生他們的理解是在總額制度的大框架下實行DRGs
沒納入DGRs的採舊的論件計酬制
至於詳細的實行細則跟規劃
等我有空再去問問一些在醫院管理階層工作的朋友好了
還有別以為實行DRGs就可以減少少數醫院浪費資源跟A健保的陋習
既然DRGs是論工計酬 那"以低報高"也不是什麼很困難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