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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ichelle_lai529
不用,現在已經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了。
舍妹之前工作了一年多,離職後重新找工作,新工作一星期即告知他不適任,我還打電話去勞工局問,算是非自願離職,而且之前3年內加保滿一年,可以請領失業補助,上星期拿到第一筆。
直接問勞工局得來的消息會正確點,也不至於喪失自己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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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有公司不肯非志願離職單呢??
要可以向勞委會投訴嗎?
這間很鳥的公司
http://tw.lifestyle.yahoo.com/poi/?bizid=M9J8Y8S38512
上次還積欠我工讀薪資達2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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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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