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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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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閒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41
"非自願性離職"...判定法為何???

事情發生在上個禮拜...
公司是從事季節性的家電代工廠...只負責組裝...
在年初3月進入並簽訂契約...契約明定至8月31日終止...但公司有權提早終止合約...

然後事情發生了...上個禮拜2下班時..單位助理通知我說主管有事跟我說...請我下班留下
然後主管跟我說因為公司在月底因為訂單量減少...所以要提早解約...7/25要我走人
然後我查了一下...契約工滿6個月後期滿而公司又不續約時...就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這個條件我不符合....但是另一個條件...就是"非自願性離職"....
看到這個我有打電話去詢問....如果今天公司跟我提的原因是說訂單量減少而要提前解約
就定義上來說...應該是符合"非自願性離職"....所以以此我向公司人事提出索取證明

但公司人事說...他們是以合約上的條件上有注明...可以隨時提前結束合約日期...
所以我的狀況只是單純的人力需求期滿而提早解約...
而我只差1個多月就滿足了180天的期限...

再者...如果是因為人力需求到此...那為何生產線上的工作人員只有3個人被你們提早解約
而不是全部...如果不是訂單量的減少...那為捨嚜要提早解約....
提早解約一定有原因跟理由...不是只有單單的一句"人力需求到此"

聽到人事的說法我就感到不高興...因為他們雖然明定可以提早解約...
但我是因為你們的"訂單減少,人力過剩"..這個原因被你們提出提早解約...
而不是因為我個人行為或發生捨嚜重大公安致公司權益受損...
也沒有經常性的遲到早退跟請假....這些個人因素

現在我再一個多月就期滿...期滿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撐一段時間....
讓經濟狀況不至於馬上陷入困境...
而且...之前就打定契約結束後先花時間考取證照...準備的期間先用失業補助撐一陣子...
明明只差1個多月...卻只因你們的一句話...我的計畫全盤打亂...
現在每天都要擔心我下個月的貸款要怎嚜還...暑假期間...臨時的打工都難找...

所以版上的朋友們..有人有相同的經驗還是對此方面有法律上的了解...請給我些建議...感謝了

P.S.前天已經向勞工局申訴...也已經受理了...但準備的物件和事項...請大家多多給予建議
     
      
舊 2009-07-31, 03:0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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