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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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y2007
您確定有看清楚文章內容才回文嗎 ?
沒有證據缺乏公平性
對一個已經往生無法替自己辯解的當事人行為作推論
是很難改變在監視器,筆錄,肇事現場
都清楚的指出迴轉車輛肇事的事實
但能不能輔合每個人對整件事件的想法
或改變每位重機駕駛的車速
這不是在78區天天打嘴砲就辦的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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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看benz車是否有打方向燈
巧的是,事發後方向燈位置與地上的黃線重疊
所以我看不出來...
我無法確定benz車(本身算第一輛車)是否已盡注意義務.
但若當時重機在第三輛汽車正後方,要怎樣才能看得見?
要做到怎樣才算已盡注意義務?
o.k,benz車以第三輛汽車的位置當安全距離參考點
>然後迴轉
就在此時,第二輛汽車過了
重機接著撞上benz車
第三輛再接著通過benz車
benz車,對後面兩輛汽車能做的安全措施,好壞都達成了.
該如何解釋重機撞上benz車?
~~~~~
再者,無論benz車有無打燈
重機都不能免除注意前方路況義務
更別說是超車.(常理上應該再加上超速)
相反的,benz車也不是燈一打,就可以大搖大擺的迴轉.
結論:
我認為重機很明顯的有過失
benz車,我無法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