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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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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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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55
不好意思,讓你高興了一陣子...

判例會不會寫說:

如果第二.三輛車之間超不進去,就別超了?
佔著對向車道不好吧.
如果可以超,怎不切進去呢?
or
乾脆來個連三超? 550重機,視同小汽車勒.
or
第三輛車如果開最高速限60 ,重機再超,就超速了.
or
第二.三輛車都好好的穿過去,惟獨重機跑去撞benz,何苦呢?

迴轉車沒有罪 ,也不該死阿 ,
還罰的比違規超車少
舊 2009-07-28, 03:05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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