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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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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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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nnywalker
那個重機,很重的
房車,也不過1500kg,算什麼?
每次看到車禍,警察局就把磅秤扛來秤車重.
誰重誰就負責.
兩輛車一樣重時,車主懶叫就拉出來比誰長.
所以警察除了帶磅秤,還有一隻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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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又去哪邊觀來一個, 車禍事故責任歸屬是用車重判定的說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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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nnywalker
我覺得大業路很奇怪.
騎5.60km/hr的重機,超時速30的汽車
還有事發現場,腳踏車lady逆向,時速大約15km/hr
重機不能倒退嚕,汽車一定要倒退嚕.
重機平常是重機車主的,
撞到了,200kg就變成汽車車主的.
好像重機5.60km/hr撞到東西,很合情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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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好酸好酸,今天的檸檬愛玉真的是有夠酸溜溜的啦
討論撞擊痕跡,當然會講到 重量及材質特性上的差異
請問名偵探這部分有何不妥之處?
至少我可以很肯定在同樣的速度下
國產塑膠速克達跟鋼管重機以同樣的條件撞上前車
留下來的痕跡是完全不同的.
還是您要別人都跟您一樣學習觀落陰大法,不講實證?
對了大師.... 您昨天提到的"重機排氣管"呢?
話可是您自個兒帶到的,怎麼今天講了那麼多,問了半天
到現在還沒看到您觀出了個什麼結果來?
我還在等大師您"開示"呢?
還是您要玩躲貓貓:" 我看不到~我看不到~對我不利的我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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