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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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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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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以上,比照小汽車

從罰鍰金額,估一下輕重...

沒打方向燈有過失.

想對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有過失.
兩車之間隔,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想超車插進去,有過失.

我想應該有人清楚為何影片一開始,就是benz車迴轉的鏡頭.
劉太太一直強調benz車沒打燈的訴求了吧.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第 49 條

汽車駕駛人迴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
罰鍰: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仍擅自迴轉
     
      
舊 2009-07-28, 09:49 A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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