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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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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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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
我也覺得那警察被告的很冤,打破玻璃不是不打破玻璃也不是....
要警察去找車主,天曉得要找多久呀!而且警察是執法單位,不是幫人破窗的吧!
要是那位警察真的打破車窗,那事情才是真正大條,那些愛狗志工能幫那位警察扛嗎?
在那當下那些志工怎麼不在警察的見證下直接打破玻璃就好了,這樣可以救一條生命,又有第三者見證自己的行為不是為了偷竊!
說穿了也不過是怕事而已,在事後再把愧疚推到別人身上來安慰自己的良心!
舊 2009-07-28, 09:15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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