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判決文普查心得:
93年有修法,所以只看93年以後。
93年以後的資料,在海外正版出租或出售的著作權訴訟案件判決文,沒有想像的多,全國地方法案加高等法院才約30餘件,判無罪的約10幾件,有罪的大部分是盜版冒充海外正版。判決也不重,幾個月徒刑,大部分可緩刑。
約接近10件有付和解金撤告,裁示不受理。
無罪的原因有些是泰語、粵語,法官認為是與國內授權不同版本,控方無權提告。有些是控方說不清是否得到「專屬授權」,有些是陳列出售的時間,比控方得到授權的時間還早,4件跟我狀況很接近。
姿勢佳看到的提問案件遠比想像的多,我猜想一般民眾怕刑法訴訟,趕快付和解金,而提前脫離訴訟程序,讓你看不到法院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