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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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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0
自己買過房子,也出過一點事,在此給你一點意見(為時已晚)

1.房屋買賣契約以及和銀行對保一定要載明付款方式,日期,百分比,銀行貸款比率,利率(我的是前兩年固定利率),以及分期期數和銀行扣款日等等(太多了),口頭承諾可貸80%就要他寫下來,不寫就知道有鬼

2.時間到該到哪個程序就照房屋買賣契約走,一有問題馬上問,有重大疑問時,請錄音存證,就說是保障雙方,記住"印章不離手"

3.出事"請"直接找總公司,我當初出事找店長都無法處理,最後直接搬出立委,和存證信函寄到總公司,事情才解決(仲介還不是乖乖賠錢)

4.這樣看下來,你至少不是被騙了90萬,或高價買了該屋,而是貸款比率無法到80%,去電總公司橋橋看吧,寫E-Mail沒用的,事情搞大,該出現的人會自動與你聯絡的
舊 2009-07-25, 09:16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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