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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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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Rasco
菸應該也算毒品吧

不抽難過

抽了

一樣難過

那可樂也是了
很多認識的人不喝全身不舒服
還好我沒在喝了


咖啡也是
舊 2009-07-25, 02:00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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