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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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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1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建議在網路上還是不要用這個露骨的方式表達個人意見....要告人的時候, 這些都是證據.


沒錯..哪怕剛好法官當天心情不好就中獎了
舊 2009-07-24, 07:0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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