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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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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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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ra
一輩子很難不跟警察和法律打交道
趁學生時代放暑假時,打工和雜事也不會占了全天的生活
打電玩、看漫畫小說或上網打屁、批評社會現象,作這種不太有意義的事情
不如
借這件事情到警察局報案 or 參加訴訟 or 提告
徹底瞭解台灣的司法制度,畢竟課堂上學再多都比不上親身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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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這個案例,到了檢察官手上大概是不起訴,
所以,只到提告的階段,後面的訴訟就沒了!
從這個親身體驗應該可以學到....先搞清楚狀況了解勝算比率再說。
若DELL也閒著沒事,反告那學生誣告,那就可以學不到少經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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