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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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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78
引用:
作者j6r6
有時間應該要先拿去看看法條

搞清楚法律是什麼東西

不要老是用"感覺"來談"應該是"這樣的法治觀念


同一法條,在起訴上也會有不同的解釋而引用
相同的情形,也可能用上不同的法條來起訴

受理的警察、檢察官、法官和正在準備起訴的兩批律師
不全然都是沒有法律常識和法治觀念的
     
      
舊 2009-07-24, 01:5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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