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yler
怪, 中國那邊的土地都是國家的, 還需要徵收?
聽朋友說蓋建築, 使用多少年後, 那些建築都要歸政府所有
台灣改成用市價徵收, 也是好的,
只是有了權利就得有義務, 土地稅也得用市價來付... 政府不是喊窮嗎?
擁有很多土地的大財團, 一定不會同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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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國有。其上房屋若為大產權,則土地有70年使用權
70年以後怎麼續,話說這國家才60年,私有化的改革開放才30年,所以,不知道。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則各省各地不同。
北京城區是參照周邊商品房市價制定一個基數,乘以容積率修正係數,加房屋重置成新差價
其和再乘以朝向修正係數,加室內外裝修物補償,得出基本補償,再給數萬不等的搬遷獎勵和戶口遷移獎勵
或者是給一個兩限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指標。
鄉村,土地國有。耕地草地或林地,農民有承包權,年限不等,至少30年。
宅基地,歸村或大隊集體所有。其上建築,命運多牟。一旦村裡徵收,結局通常悲慘。
城鎮近年出現大量小產權房,其中一形式為集體所有土地蓋起的住宅樓
這種小產權房國家至今不承認,但由於價錢便宜大產權房太多,所以,銷量很好。
同時,風險隱患很大。
拆遷和裝修都是牽動靈魂的事。開發商各種黑白手段無所不用其極。
利誘,威逼,噁心人,斷水斷電斷良心。
《物權法》實施後,對私產的保護至少在法理上更站的住腳了
生命不息,戰鬥不止!
北京人民發來電報,台中阿公要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