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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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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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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ctsai0821
法官說法律明文規定,7歲以下兒童犯法,只能輔導不能罰,他還看到男童筆錄上的簽名歪七扭八,連字都還寫不好,不忍心法辦,警察辦案實在太僵化。




個人感覺

警察送案子,沒錯

因為警察沒有賦予輔導的功能,交與法庭讓法官裁示交予輔導..
舊 2009-07-22, 05:25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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