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引用:
作者惡蟲
對不起,插句話。
國內購買的可以轉賣,國外購買的不能轉賣。
這是很現實的,法律的制訂並不一定會對消費者最有利。
你的官司想贏,得看對方有無專屬授權囉。
|
你還要有時間,這股氣過了,半年後還要在啊.加油!
(朋友也遇過.私下和解.我感覺很憤怒.但又不是自己的事.能如何呢?)
自己個人想法:
你應該可以以重複課稅當主題.
國外正版已經交過一次權利金了.
為什麼回來國內還要再給國內代理商再抽一次呢?
代表國內代理商訂價不合理.才有平行輸入問題!
美國米老鼠賣50元.台灣賣60元.
所以我選擇50元美國買.付版稅給美國
你台灣代理商無權再收取一次!
最後還是看法官啦.祝你好運!
*實際判例都是很小金額賠償啦.你可以查一下.
它們主要是嚇一些聽到法院就腿軟的人.
和解金開天價約(20)上下吧.真的氣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