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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病歷是放醫院而不是病人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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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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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
loveless.
不然你認為一般人可以了解法律上的專有名詞嗎?
何謂想像競合?何謂概括故意?
何謂牽連犯?何謂全部行為吸收一部行為?
我相反,
就是因為這樣,我強烈質疑病歷中文化的
可行性.實益性
.
你可以從很多角度切入去模擬一下....
~~~~~
除了中文化,不中文化之外
沒有更彈性.更方便的方法嗎?
2009-07-20, 01:21 PM #
54
sunn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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