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loveless.
既然艱深的法律用語可以用中文敘述
|
所以?
先別提拿理科的專有名詞、縮寫運用去拿跟偏向哲學辯論的法律條文比較之間的荒謬性
光是拿法律用語可以中文化就表示醫學名詞中化也不是啥大問題的思考模式其本身就很自婊
法律用語可以用中文敘述
所以表示你就可以100%看得懂法律判決文?
瞭解其判決所依循的法理精神?
強暴、殺人未遂...等 法律名詞 你一看就知道他是代表什麼 何其含意
川崎氏症、厙賈氏症...等 醫學名詞 請你不要GOOLE等利用網路資源找資料 看你能懂幾個字?
要談病歷中文化 OK阿
請我們大有為的政府先生出個可以看的"中文醫學教科書" 並最少有10%以上的醫學相關科系採用再來說
連本像樣的中文教科書都拿不出來就想搞中文化病歷
真是笑掉人家大牙
如果上述的說法
依然不能改變你認為中文化病歷不過是區區小事的看法的話
請你回去試試看翻譯本白話的黃帝內經 OR 本草綱目
你就知道這其中的問題有多大了....
